一、科研教學設備器材保障管理制度
(一)科研教學設備器材的管理
1、科研教學設備器材建設與管理在分管院長的直接領導下,實行科教科、設備科統一管理,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。
2、科研教學設備器材屬于專用,切實做好登、統計工作,管好、用好器材;發生丟失、損壞設備器材情況,要追究各分管領導及負責人的責任。嚴禁挪作他用或移作辦公(教學)區使用。
3、主管人如有變動,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。嚴禁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。
4、當設備器材出現故障時,使用科室應及時向科教科、設備科報告情況,由設備科安排檢修。
5、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普查,并將情況向分管院長報告,必要時可以協同有關單位進行有重點的抽查,確保各種教學設備器材帳物相符、責任明確、管理有序、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。
(二)科研教學設備器材的購置
1、采購計劃:科研教學設備、器材的購置,要根據學院建設發展規劃、專業設置、教學和科研方面的需要,本著教學資源合理配置、充分利用、先進適用、節約開支的原則,分輕重緩急制定購置計劃,按計劃購置。
2、報批程序:各科室根據教學設備保障標準提出申請,制定年度教學設備購置計劃,列入年度經費預算,經批準后,按計劃執行;計劃外臨時需要的設備,要嚴格按程序報分管院長審批。
3、采購設施:教學設備、器材的購置,采取集團采購的方式,進行市場調研,在保證質量的前提的下,盡量節省開支;大宗設備、器材的采購采取公開招標、擇優選用的方式進行。
4、檢查驗收:對購置的設備應建立嚴格的實物驗收制度,并辦理入庫登記手續。到貨后科教科、設備科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開箱清點檢查、安裝調試和技術驗收;精密貴重教學設備器材的驗收,備案。
二、科研教學設施使用管理規定
(一)教學場所使用管理規定
1、科研教學場所管理統一歸口管理,由使用科室負責,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。
2、科研教學場所內要保持肅靜,禁止大聲喧嘩、打鬧、吸煙、吃東西;室內內衛生整潔,不得隨地吐痰,亂仍雜物,不準在墻上亂寫亂畫。
3、愛護場所內公共設施,儀器設備,非科研教學、保障人員不得隨意調試;故意損壞者嚴肅處理并賠償經濟損失。
4、各科室要根據責任范圍和任務,嚴格管理,落實安全措施,授課結束后要指定專人檢查門、窗設施的安全情況,隨手關燈(風扇)、關窗、鎖門。
(二)示教室、多功能廳使用管理規定
1、示教室、多功能廳主要用于保障會議、技能演練、大型活動及學術講座。
2、場地保障由使用科室負責,如涉及音響、電教設備、音像等保障,由使用單位負責與院辦及科教科聯系。
3、使用科室不得隨意移動室內保障器材及設施.如確實需要重新布置,應得到分管領導同意。
4、活動期間,參加人員應保證室內設備、設施完好,保持室內整潔。不得亂扔煙頭、紙屑、果皮等雜物,不準在桌凳、墻壁上亂刻、亂寫、亂劃。
5、活動前后,分管會議室、綜合訓練館的部門對室內設備、設施進行檢查,發現問題及時上報,若使用單位在使用過程中造成設備、設施損壞,由其負責賠償。
(三)教室使用管理規定
1、教室及設施設備使用嚴格按照課程計劃實施,計劃外使用,需提前申請,經科教科批準,報分管領導統一安排。
2、其它教室的日常管理由科教科負責,教室固定到人,并指定教室管理員,實行專人負責,并作好使用登記。
3、教室內設施設備為教學專用,未經允許嚴禁擅自改變布局或挪作他用。
4、保持室內整潔,禁止在設施、設備上亂寫、亂劃、亂刻,不準在室內吸煙、吐痰、亂扔紙屑等雜物。